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

 

原政策规定,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从昨天开始,职工能够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再是固定的了,而是动态调整的——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

所谓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贷款使用率区间为:流动性过剩(贷款使用率《60%)时,系数为1.2;流动性正常(60%≤贷款使用率《85%)时,系数为1;流动性不足(85%≤贷款使用率《 90%)时,系数为0.8;流动性紧张(贷款使用率≥90%)时,系数为0.6。

当前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0.6执行。也就是说,目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36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出,此举施行后,在住房公积金资金充足的情况下,能够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让职工贷得更多;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下调系数,有限的资金可让更多人申请到贷款。

提醒:新的贷款政策从2021年5月17日开始执行,执行时间以新建商品住房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间或以二手住房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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